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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心如止水”:我媽找了后爸,現(xiàn)在已經5年,未登記,請問以后我家的財產他有份嗎?他們同居期間買有一套房。
這位網友還是犯了一個錯誤,第一,我們不知道這個財產分配方案包不包括老人直接立遺囑;第二,沒有留電話,無法問詳情。好在阿Sir的律師團個個精英,舉一反三有耐心,把你的問題能夠想到的幾種可能都回答了。我覺得這樣的回答,不止針對網友“心如止水”了,有類似問題的,都可以從中找答案。
張曉路(浙江海之星律師事務所主任、合伙人,擅長企業(yè)法律顧問、法律風險防范、合同事務。去年,該所還成立了一個“專業(yè)遺囑遺產事務處”):
如果兩老沒有登記,從法定繼承人的角度來說,對方就不能作為配偶來參與財產分配。
但是有一種情況除外,就是你媽媽到時候立下遺囑,指定繼承人,這是她的權利,而不論對方與她是否有血緣關系或者婚姻關系,都應按照遺囑的意思來。比如她立下遺囑,自己的全部財產都歸男朋友,完全有效。
另外,你說到房子的問題。如果你所指的財產分配也包括這套房子的話,也要分兩種情形來看,第一如果房子是其中一人出全資,那么房屋產權和分配的權利就歸出資人所有。如果,房屋是兩老共同出資,房產證上也是兩人的名義,那么每人能夠分配的是自己出資部分。打個比方,你母親和那位老伯出資為4:6,那么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你們能夠繼承的是這套房產中的40%,即屬于你母親的這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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