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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義烏警方成功破獲一起入室盜竊案。目前,罪嫌疑人陳某和冉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貴州沿河縣的冉某(男,28歲)在廣東深圳市因搶劫罪于2005年被判2年,自去年2月份起便一直在義烏稠江街道黎明村的一加工廠打工。今年7月,冉某在“云貴川QQ群”里聊天時認識了貴州沿河的老鄉(xiāng)陳某(男,19歲),因是老鄉(xiāng)又同在義烏打工,生活和工作都不盡如人意,二人很是聊的來漸漸地成為了好友。
8月22日中午11點,陳某到冉某上班的廠里找到他,約他去“上班”,冉某沒有領(lǐng)會,說自己已經(jīng)在上班了,陳某說不是這個上班,是去開門。開始冉某還很猶豫,自己有妻女,不想干違法犯罪的事情。最終在陳某“苦口婆心”勸導(dǎo)下,冉某還是動心了。
下午2點,二人吃了午飯后,坐了輛殘疾車到義烏北苑街道現(xiàn)代名人花園附近。下車后,二人竄進該小區(qū),見一幢樓房下面開著門便乘坐電梯直上12樓,由冉某在樓梯口望風(fēng),陳某掏出一把鑰匙撬防盜門鎖,撬了半天沒有打開。于是二人下樓梯到8樓,陳某終于把房門打開,陳某獨自進入在該臥室里盜得人民幣1萬余元,后又看到一只保險箱,陳某到廚房取了把菜刀,撬了一陣子沒能打開。出來后,陳某把錢全部交由冉某保管,然后二人逐層往下,先是敲門,若是房內(nèi)有人便作罷,若無人就用鑰匙開門,結(jié)果都沒法打開。
下午3點半,冉某和陳某逃離該幢樓房,繼續(xù)在該小區(qū)尋找作案目標時,碰上了在小區(qū)采集警用地理信息的北苑派出所民警,民警在盤問時,二人神色慌張,后民警又在冉某身上搜出1萬余元現(xiàn)金,可二人說不清現(xiàn)金來歷。
陳某和冉某交代了盜竊作案的犯罪事實,現(xiàn)犯罪嫌疑人陳某和冉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進一步審理之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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