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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民劉先生來電反映:前不久,他把車停在一停車場內卻被貼了罰單,希望弄清楚為什么停在停車場內的車還會被貼罰單。
事情發(fā)生在11月4日。當天上午,市民劉先生把車停在稠州北路488號義烏農商銀行外商服務支行門口。劉先生告訴記者:“這里是一個停車場,以前我也經常來停車的,那個時候地上還劃著停車位!庇浾咴谕\噲鰞茸吡艘蝗Γl(fā)現(xiàn)該停車場被一圈花箱圍住,共有三個出入口,在出入口處還設有明確的停車收費標準,管理方屬于旁邊的亞朵酒店。
被貼罰單后,劉先生撥打市綜合行政執(zhí)法局稠城大隊的電話詢問,被告知他停車的位置是人行道。這讓劉先生糊涂了,停車場里面怎么會劃人行道?記者看到劉先生停車的位置是一條黑色的柏油路,上面留有星星點點的車位印記,這就是執(zhí)法隊員所說的人行道。劉先生說,被告知是人行道之后,他仔細看了一下四周,發(fā)現(xiàn)路邊花箱上有提醒,但是開車時很難注意到提醒標識。
記者走訪時發(fā)現(xiàn),當天該處人行道上同樣有不少車輛停放著。一個收費停車場,在一般人的觀念里,就是屬于規(guī)范且被管理的停車場所,如果常有車輛被貼罰單,確實會引起諸多矛盾。針對該問題,記者聯(lián)系了市綜合行政執(zhí)法局稠城大隊以及停車場管理方亞朵酒店。
市綜合行政執(zhí)法局稠城大隊大隊長王宏江說:“目前,義烏市停車泊位施劃還是比較規(guī)范的,一般人行道以外的泊位是比較清楚的,有車位的地方可以停車,沒有車位的地方就不能停。對于不規(guī)范停放的車輛,處罰是必須的,但我們也積極與酒店溝通,督促酒店加強對停車場的管理!
酒店負責人表示,他們將在停車場出入口設置更明顯的提醒標識,并安排專人進行勸導,減少車輛停在人行道而被罰的現(xiàn)象。
最終,劉先生承認了自己沒有將車停在車位里,有一定的責任,接受處罰的同時也表示以后會遵守規(guī)范,停車入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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