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雙十一”期間(11月10日—13日),義烏市市場監(jiān)管局舉報申訴指揮中心和消費者維權網絡系統(tǒng)共接到消費者網購投訴26起,較今年前十個月的日均投訴量增加34.6%。
這26起投訴中,涉及商品質量類的比重明顯高于服務類,而且服裝鞋帽和手機是商品類投訴的“重災區(qū)”。市場監(jiān)管局提醒消費者在網購過程中,需要注重防范四個方面的問題,避開網購消費的“雷區(qū)”。一是產品質量。存在產品質量有瑕疵、以舊翻新、以次充好、專利問題和涉嫌欺詐等問題。其中,質量瑕疵問題較為突出,包括產品包裝毀損、產品表面有劃痕等。二是廣告用語。部分網商夸大產品效用,利用虛假廣告等進行宣傳,吸引消費者的注意。三是產品包裝標識。一些網商產品標注使用已過期或禁止,或是銷售無廠家、無地址、無生產日期的“三無產品”。四是物流方面。主要為快遞物流延誤、退換貨過程中產生的郵寄費用誰承擔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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