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義烏法院民三庭法官,于某起訴您的案件因受疫情影響,原通知您于12月13日上午到我院開庭,現變更庭審方式為網上開庭,通過移動微法院參與庭審,您是否同意?”由于一起合同糾紛案件的被告人在紹興,考慮疫情防控因素,義烏法院案件承辦人提前聯系當事人。經溝通,雙方當事人均同意線上開庭。 12月13日,這起合同糾紛案順利進行網上開庭,雙方當事人與審判人員通過視頻連線,在線完成辯論、證據交換、核對筆錄簽字等程序,整個過程聲音清晰、程序規(guī)范。該案將擇日宣判,判決文書也將通過移動微法院發(fā)送到各方。 據了解,為降低疫情對當事人行使訴訟權利的影響、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義烏法院第一時間召開了防疫部署會,傳達上級疫情防控工作會議精神,在嚴控機關安全的同時,充分發(fā)揮“智慧”法院的作用,推進網上庭審模式,通過移動微法院實現足不出戶“云庭審”、審判防疫“兩不誤”。 隔離病毒,不隔離司法服務。下一步,義烏法院將繼續(xù)把司法為民的工作理念與審判能力現代化相結合,讓常態(tài)化疫情防控與審判效率“雙提升”,滿足人民群眾對司法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 |
GMT+8, 2025-5-14 1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