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7日一早,市公安局赤岸派出所向市執(zhí)法局赤岸大隊,移交了一起未經批準擅自通過消防專用供水設施用水案件。 據了解,10月6日晚,當事人戚某開著一輛重型廂式貨車從義烏運貨去麗水。23時20分左右,車輛經過赤岸鎮(zhèn)義武公路高壽尖隧道時,戚某看到隧道里有消防栓,想到車子水箱里的水不多了,便在一個消防栓旁停了下來開始取水。不想,沒多久這一幕就被隧道管理人員發(fā)現并報了警。 “監(jiān)控里看到,這輛車停在隧道內16號消防栓旁開始取水,我們就立刻趕過去了,并報了警。”隧道管理人員隨后來到執(zhí)法大隊,向執(zhí)法隊員提供了案發(fā)時的監(jiān)控視頻和現場照片。 在被執(zhí)法隊員詢問期間,戚某悔不當初:“經常開車經過這條路,知道出了隧道會有個長下坡,長時間踩剎車輪轂會發(fā)熱,需要水箱里的水來降溫。我擔心水不夠,看到隧道里有消防栓就停下來加水,沒想過這是違法的……” 根據《浙江省城市供水管理辦法》,城市消防用水設施實行專用,除火警用水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動用。違反上述條款的,可處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據悉,本案現已立案,鑒于當事人同時存在破壞供水設施的行為,有關部門對其進行從重處罰,同時扣除其相應的信用分。 |
GMT+8, 2025-5-11 1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