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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做,天在看’,我們做的這些事哪里逃得過老百姓的眼睛,我們?yōu)榱穗[瞞違紀違法事情搞的那些伎倆,哪里逃得出組織上的周密調查!彼文城僭趹曰阡浝飳懙馈
作為佛堂鎮(zhèn)平望村黨總支原臨時負責人、第一支部原書記,宋某琴自2013年上任以來,村里的大小工程都成了他的“搖錢樹”“聚寶盆”,其違法亂紀時間長、次數多、數額大,是“小村官大腐敗”的典型。
2013年12月,不到30歲的宋某琴當上了佛堂鎮(zhèn)聯(lián)盟村(后于2018年和聯(lián)群村合并為平望村)的黨支部書記。
很快,與他搭檔的村委會主任宋某某(2019年9月去世)就向他拋出了一個“誘餌”:
2014年4月,村里進行環(huán)境衛(wèi)生大整治,需要調用挖掘機對村內房前屋后進行清理。此時,宋某某找到他,讓他想辦法去多開一些使用挖掘機的發(fā)票,算是他們兩人的辛苦費。
之后,宋某琴便以虛增費用的方式,從村集體資金中支取5.95萬元,其中實際支付挖機費僅1.2萬元,宋某某分走3萬元,剩下的就納入了自己的腰包。
拿到“分紅”后,宋某琴也曾惴惴不安,經過一段時間,他發(fā)現根本沒人來管這事,村里就他和村主任做主,便放下心來。
從此,宋某琴便陷入了這種輕易到手的“甜頭”而無法自拔。
2014年8月,佛堂鎮(zhèn)上馬環(huán)溪河道景觀工程,其中一標段的施工范圍就在聯(lián)盟村,工程款達七八百萬元。面對這樣一塊“肥肉”,宋某琴又打起了“歪主意”,從中標公司直接轉包工程的想法落了空,他與宋某某就轉而以政策處理名義“光明正大”地索要“好處費”。兩人通過偽造施工協(xié)議、租賃合同、領款憑證等憑據,以土方外運費、場地租金等名義從建設方拿到了20.8萬元,宋某琴分得6.8萬元。
之后,宋某琴和宋某某結成了一對“黃金搭檔”,村里大大小小的事項,他們會想方設法從中撈上一把。而村里一片260畝的老茶山,就是他們倆靠山吃山一吃好多年的“搖錢山”。
2015年2月,宋某琴讓老茶山的承包人楊某某把當年的承包款直接打入他的個人賬戶,不再轉入村集體賬戶。此后三年間,他們共同侵占老茶山承包款共計31.66萬元,宋某琴分得15.66萬元。直到2017年10月被佛堂鎮(zhèn)三資代管中心發(fā)現,兩人才湊錢退出22萬元補交上去,不足部分則轉嫁給了下一個承包者陳某某。
2016年下半年,得知佛堂鎮(zhèn)將在聯(lián)盟村開展“旱改水”工程,他們又鼓動陳某某將老茶山從原承包人處轉包過來,目的就是獲取工程賠償款,從中分一杯羹。2017年10月,陳某某收到“旱改水”工程賠償款208萬元,扣除轉包費用等成本,“利潤”50余萬元就由三人平分,宋某琴分得16.8萬元。
宋某琴的這些“生意經”隨著2020年3月市委巡察組進駐平望村而逐漸浮出水面。
2020年6月,宋某琴被市紀委市監(jiān)委采取留置措施。2020年9月,宋某琴受到開除黨籍處分。2020年11月,宋某琴因犯職務侵占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十個月。這個在違紀違法道路上一路狂奔的“山大王”,終于走到了盡頭。
執(zhí)紀者說:把集體財產當作自家的“錢袋子”,把集體山林當作自家的“搖錢樹”,把工程老板當作予取予求的“唐僧肉”,在擔任村干部期間,宋某琴毫無底線,恣意妄為,最終吃進去的都要吐出來,竹籃打水一場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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