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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高溫天氣的到來,燃氣安全事故也進入高發(fā)季節(jié)。連日來,市執(zhí)法局北苑大隊在原有巡查監(jiān)管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大了對轄區(qū)燃氣門市部、送氣工住所、餐飲燃氣使用單位的排查力度。
6月21日11時許,北苑大隊在對轄區(qū)各燃氣門市部檢查時,發(fā)現(xiàn)某燃氣門市部店外空地上違規(guī)存放數(shù)瓶已充裝燃氣的鋼瓶!吧衔绨才潘蜌夤そo客戶送氣,為了方便,就將馬上要外送的已充氣鋼瓶臨時堆放在門前空地上,這幾瓶是送氣工還沒來得及送出去的,沒想到被你們查到了!泵鎸(zhí)法隊員的詢問,燃氣門市部經營負責人何某解釋道。
據悉,這已經不是何某第一次在未經核準的場所存放已充氣鋼瓶了。之前北苑大隊在檢查中曾多次提醒,但均未引起對方的重視。執(zhí)法隊員表示,燃氣瓶的存放位置是有嚴格標準的,如間距、高度、通風性等,露天存放,特別是高溫天氣,極有可能導致燃氣瓶在暴曬情況下引起爆炸。
《浙江省燃氣管理條例》第二十條第四款明確規(guī)定:“從事瓶裝燃氣經營的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未經核準的場地存放已充裝氣瓶!弊罱K,執(zhí)法隊員對該門市部的這一違法行為進行了立案查處,并處罰款1000元。同時,該單位還將被扣除相應的信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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