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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公安局交警大隊上溪中隊在G235與G527國道岔口上溪高速公路出口處,查獲了一輛沒有年審的小型貨車。經(jīng)仔細檢查,交警還發(fā)現(xiàn)這輛車已達到報廢年限,因駕駛?cè)藷o法提供有效證件,于是交警暫扣車輛并將駕駛?cè)藥Щ刂嘘犠鬟M一步處理。
據(jù)了解,該車輛駕駛?cè)她埬,來自貴州銅仁。2017年2月,龍某從老鄉(xiāng)處花了1.2萬元轉(zhuǎn)手買來車牌號為浙G23829的小型貨車一輛,此后,龍某用這輛小貨車給義烏某快遞點送貨,但車子買來不到三個月,龍某就因醉酒駕駛被吊銷駕駛證,從此車輛也就一直沒有辦理過審驗手續(xù)。
去年5月31日,該車輛已達到強制報廢期限。該車輛被查獲當日,龍某正駕車從江東街道到上溪某包裝企業(yè)上班,途經(jīng)上述路段時被交警查獲。龍某因駕駛證吊銷期間仍駕駛機動車及駕駛報廢車輛兩項交通違法行為,交警對其作出罰款1500元,行政拘留7天的處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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