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問:我媽媽3月份時騎電動三輪車與一輛奇瑞汽車相撞,造成髕骨骨折,事故認定書上說是對方負全責。對方是貴州人,我媽的醫(yī)藥費全是自己墊付的,等到我媽康復了,該怎么處理?現在我媽的腿瘸了,可以做傷殘鑒定嗎?
律師成小燕答:根據你的陳述,我現在作一答復。
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損害賠償要有交警部門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這是所有賠償責任依據的開始。
其次,對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損害,主要賠償范圍包括醫(yī)療費、住院費、護理費、營養(yǎng)費、誤工費;受害人因傷致殘的,還需賠償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撫養(yǎng)人生活費,以及康復護理、繼續(xù)治療中實際發(fā)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xù)治療費,以及精神損害撫慰金,但這些都要建立在傷殘等級鑒定基礎上。傷殘等級鑒定由專門鑒定機構進行。針對你媽的傷勢情況,你方可以自己先在當地找鑒定中心進行傷殘等級鑒定,也可在提起訴訟時向法院提出司法鑒定申請。
第三,傷殘等級確認后,依據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及受害人的年齡、戶籍確認各項賠償責任。這時,你方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進行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人身損害賠償的訴訟有效期為傷害發(fā)生后的一年之內,千萬別誤過。
市司法局、浙江澤大(義烏)律師事務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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