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華市住房公積金管委會出臺新政,6月1日起,金華地區(qū)的住房公積金繳納戶,只要目前仍在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符合條件均可申請用公積金來交納租房費用。
按年提取 額度不超當年房租總額 據(jù)介紹,截至2011年底,金華市共有25.4萬名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其中,義烏目前有5.3萬余名繳存戶。申請用公積金支付房租者,必須提供正式的租房合同、房租發(fā)票(稅務監(jiān)制)。 具體申請條件為:申請人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無欠繳情況;申請人家庭(夫妻及未成年子女)在住房公積金繳存地(或工作地)城區(qū)無私有房產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少于15平方米而租用住房;申請人或配偶為承租人;申請人或配偶當年未因租賃住房提取過住房公積金。 申請人可提取職工(夫妻)住房公積金賬戶存儲余額,但不能超過當年支付房租總額。單身職工租用住房建筑面積超過70平方米、非單身職工租用住房建筑面積超過120平方米的,分別按70平方米和120平方米計算所需房租提取額;合同約定租金超出租房所在地住房平均租金1.5倍的,按1.5倍計算。 “這項服務,我們目前執(zhí)行的是按年提取政策。”金華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主任盛方洪說。 申請材料要備齊 義烏3天可辦結 據(jù)介紹,要申請這項政策服務,申請者需要準備以下材料:申請人住房公積金存折(卡);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所在單位核實蓋章);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單身職工提供單身證明,非單身職工提供結婚證或戶口簿(同一戶口簿內注明夫妻關系的)原件及復印件;租房所在地房屋管理部門提供的家庭成員住房狀況證明(保障性租賃住房除外);經租房所在地社區(qū)或村委會核實蓋章的租房證明(保障性租賃住房除外);房屋租賃合同原件及復印件;不少于年租金30%的房租發(fā)票原件及復印件;銀行賬號;委托其他人代辦的,須增加經委托人所在單位核實蓋章的委托書和代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據(jù)介紹,金華市區(qū)的繳存戶,可以到金華江北婺江東路66號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如果是義烏繳存戶,可以到義烏望道路300號義烏市行政服務中心的住房公積金窗口辦理。 “這項新政,能夠緩解部分租房者的生活壓力,減輕他們的負擔!绷x烏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人說,如果申請者手續(xù)齊全,他們在受理申請后,3天內就可辦結申請。 |
GMT+8, 2025-5-7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