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已超過質量保證期的殺蟲劑,卻仍然被擺在貨柜上銷售。近日,義烏市某日用品有限公司因疏忽大意銷售過期農藥被行政處罰。 連日來,市執(zhí)法局稠江大隊對轄區(qū)超市、店鋪銷售驅蚊殺蟲用品情況開展專項檢查。檢查中發(fā)現,某日用品百貨公司貨架上在售的一款賞福牌殺蟲餌粒,其標識的有效期至2022年11月,早已過質量保證期。 根據《農藥管理條例》規(guī)定,超過農藥質量保證期的農藥,按照劣質農藥處理。執(zhí)法隊員當場對經營者進行批評教育,并對當事人經營的殺蟲劑予以先行證據登記保存。目前,執(zhí)法隊員已對當事人的違法行為依法進行立案查處。 “都怪自己疏忽大意,才導致這個嚴重后果,真是因小失大!痹撊沼闷酚邢薰窘洜I者后悔不已。對方稱,這幾個月是銷售旺季,店員一忙起來就沒顧得上清理盤點店里的貨品,加上這款殺蟲劑價值小,買的人又少,所以未能及時發(fā)現已經過期了!拔覀凂R上對其他在售的衛(wèi)生殺蟲劑類產品進行全面自查,對有問題的產品進行下架處理! 在此,執(zhí)法部門提醒廣大農藥經營戶,務必定期回收、清理過期農藥,嚴禁再售賣。廣大消費者要到正規(guī)商店購買滅蚊產品,購買時要仔細查看包裝上的生產日期和有效期,避免買到過期產品。 |
GMT+8, 2025-8-29 10:50